留言标题: 民政局为何不给盖章
 姓名:岳帅帅  时间:2017-10-03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在读在校生,平时努力学习,申请到了国家助学金。现在需要在学校发的家庭和学生基本信息表格上盖章,所里不给盖。说什么就是不盖。别的同学在他们所在地都盖上了,我就是对咱们获嘉相关的政府行政机构办事感觉疑惑,望您给予回复!
 留言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豫教资〔2017〕69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只要求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即可,与此要求不符的应即刻纠正。”关于您反应的“民政所不给盖章”问题,由于部门职责不同,如属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对象(低保、五保、孤儿及军烈属子女)应由民政所盖章,如属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应由扶贫部门盖章。具体情况,您需要具体咨询当地乡镇相关部门。 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获嘉县民政局
 留言标题: 关于资助办下发贫困生补助事宜
 姓名:李晓  时间:2017-09-11
 留言内容:  现情况属实,村,镇政府公章以盖,相关领导也签字,可到镇民政的公章相关办公人员不予办理。请问民政的公章必须是低保和五保,孤儿才算是贫困户吗,如果这样是否和资助办下大文件中的其他项不符,而资助办文件的三类十三项又做何解释,求解惑。
 留言回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学生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只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即可。 作为民政部门,我们有义务为贫困生提供服务,但由于各部门职能不同,我们只负责对低保、五保、孤儿及军烈属子女等困难群体出具证明。 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获嘉县民政局
 留言标题: 收养
 姓名:崔先生  时间:2017-08-21
 留言内容: 本人有子女,哥哥家生活困难,我可否收养哥哥家的小孩?
 留言回复:    按照《收养法》的有关规定:    1、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3、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据所述问题,不能办理收养登记。按预留电话我单位已去电给予答复。     如有其它疑问请与我县民政局民政窗口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马顺勇 联系电话:0373-7107539 为了让广大群众满意,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 谢谢监督。
 留言标题: 购房子补贴
 姓名:孟  时间:2017-03-08
 留言内容: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居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意见的通知》:这个通知里的购房补贴,1月18号提交补贴申请材料,什么时间可以到帐?
 留言回复: 回复如下:购房补贴已于2017年3月23日陆续发放。 回复单位:获嘉县财政局
 留言标题: 抗战老兵期待您的关注
 姓名:陈德芝  时间:2017-01-04
 留言内容: 申建业,男,位庄乡陈位庄村人,中共党员。1948年参加解放战争,后又参加抗美援朝。现年80多岁,前几年县领导还到家看望慰问,这两年,没人关注,老人心里很难受,再加上老伴身患癌症。老人对组织没有任何要求,只求大家不要忘了一个曾经抗战的老兵。看看就行!
 留言回复: 回复如下: 申建业,男,1930年6月出生,位庄乡陈位庄村人,在乡复员军人。其妻子患喷门癌,四个女儿均已成家,两个儿子也已成家,在县城打工。该对象反映近两年县领导对其关注不够,因县领导事务繁忙,不可能慰问到每位老兵。民政局已协调位庄乡民政所对其本人的优待金进行及时发放,计划在今年春节前对其进行慰问,该村今年春节前将对其进行慰问,计划为其发放200元慰问金。 回复单位:获嘉县民政局
 留言标题: 最低生活保障
 姓名:王慧  时间:2015-12-23
 留言内容: 你好,我是济南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我单位发放的遗属补助人员中有河南获嘉县的,希望知道本地区2013年2014年2015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具体都是从几月份执行,谢谢
 留言回复: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300元; 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320元; 2015年8月1日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400元。 回复单位:获嘉县民政局
 留言标题: 残疾人参加新农合
 姓名:一位残疾人  时间:2015-12-22
 留言内容: 2016年的新农合,对于我们残疾人参加新农合有啥优惠政策吗?我们村里让我们交了和正常人一样多,这符合国家政策吗?望解答.谢谢!
 留言回复: 根据《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工作的通知》(获政办[2015]97号)文件精神,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为每人120元;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 新农合缴费标准不区分残疾人与正常人,但属于低保户的,在筹资期间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既:个人先缴费,筹资结束后由民政部门根据政策按名单进行补助。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0373—4587478(新农合服务大厅)。 回复单位:获嘉县卫计委
 留言标题: 残疾人补贴
 姓名:孙小山  时间:2015-12-22
 留言内容: 听说从2016年元月开始对残疾人发放残疾补贴,不知怎样发放,需要怎样办理啊?
 留言回复: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并于 2015年9月22日出台《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按照《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 目前,河南省的相关实施办法尚未公布,具体申办及发放程序待政策出台后残联将及时宣传告知。 回复单位:获嘉县残联
 留言标题: 粮价
 姓名:巡按  时间:2015-10-06
 留言内容: 我想提问今年贵县粮价如此低 什么原因呢 为何低于国家收购价,,,要求立即回复原因
 留言回复: 一、关于小麦收购: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收购政策,按照小麦质量执行等级价格,托市粮收购一直持续到9月底结束。 目前小麦价格随市场调节。 二、关于玉米收购: 玉米收购国家并未有托市政策,我局目前未收购。 回复单位:获嘉县粮食局
 留言标题: 农村低保投诉
 姓名:浮历有  时间:2015-09-01
 留言内容: 我要投诉的是徐营镇西浮庄农村低保问题。西浮庄在个别两委成员操纵下,农村低保搞得一塌糊涂。年近八旬的病残老人需要农村低保的关爱,多方奔走审请而终不得。令人非议所思的是村内身住高楼大厦,小车进小车出,活崩乱跳的健康者享受低保的却大有人在!!浮历有实名投诉,希望能得满意的处理,否则我们保留继续按级上诉的权力!!!
 留言回复: 经查,徐营镇西浮庄村现有人口1066人,在2015年低保复核认定中严格按照“4+2”工作法进行评议,会议记录齐全,并且评议后的低保名单全部在村委会北边院墙上,进行了永久性公示,最终确定该村农村低保为41户,50人,(其中重残1户1人,事实孤儿3户4人)。经乡镇入户调查,县级入户抽查发现有不符合低保条件享受低保的,存在有不合理现象,群众意见较大。 鉴于以上情况研究决定,对西浮庄村家庭特别困难和符合重度残疾条件的浮德青、浮银海、闫晓利、韩振勇、浮明宇、浮民凯等6户,15人保留低保享受资格,其他人员予以暂停享受,并要求徐营镇民政所、西浮庄村两委按照办理程序抓紧时间进行整改到位,确保低保评议结果公平、程序公开、群众满意。 回复单位:获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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